一、遗嘱书什么时候能生效
遗嘱于遗嘱人死亡时生效,遗嘱人生前可明示变更或撤销遗嘱,不同类型遗嘱形式和生效条件有差异。
1、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遗产或其他事务的个人处分行为,其生效时间是遗嘱人死亡之
2、遗嘱人在生前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变更或撤销遗嘱,但必须以明示的方式,比如重新订立遗嘱明确表示之前遗嘱作废等,且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。
3、不同类型的遗嘱,像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书写、签名并注明日期;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,它们的形式和生效条件有所不同,在判断遗嘱是否有效时要依据具体情况。如果对遗嘱的生效、变更、撤销或者不同类型遗嘱的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,可以向专业的侦探进行详细咨询。
二、遗嘱书怎样才会失去法律效力
遗嘱书失去法律效力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:一是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比如处于神志不清等无法正确表达意愿的状态下所立遗嘱。二是遗嘱内容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像遗嘱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等。三是遗嘱是受欺诈、胁迫所立,非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。四是遗嘱处分了不属于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的部分。五是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,例如代书遗嘱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。若遗嘱存在上述情况,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,从而失去法律效力。
三、遗嘱书在哪些情况下会失去效力
遗嘱书失去效力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:
一是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如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处于神志不清等无法正确表达意愿的状态,遗嘱可能无效。
二是受欺诈、胁迫所立遗嘱。若遗嘱人是因他人欺诈或胁迫而订立遗嘱,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,该遗嘱可被撤销或认定无效。
三是遗嘱内容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比如遗嘱侵害了国家利益、集体利益等。
四是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。例如自书遗嘱没有遗嘱人签名等,会导致遗嘱存在形式瑕疵而可能失去效力。
五是遗嘱被篡改的,篡改部分无效。
六是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多份遗嘱,内容相抵触的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,之前与最后遗嘱抵触部分的遗嘱失去效力。
遗嘱于遗嘱人死亡时生效,遗嘱人生前可明示变更或撤销遗嘱